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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2008-3-26 9:41:24 来源:互联网 所属栏目:深圳社保 作者:Admin 网友评论0

    读者于先生来电:我是一家事业单位的合同员工,不是深圳户口。像我们非深户交了失业保险后,失业了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黄先生回复:失业保险是向企业征缴的,不是向个人征缴的。所以并不是于先生交失业保险,而是其所在单位交失业保险。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交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每月缴交的失业保险费,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乘以本单位员工人数并乘以一定比例。于先生可以从中看出,失业保险费并非是个人缴交的,而是用人单位按单位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缴交的。

    此外,根据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是为保障深圳经济特区失业员工的劳动权利,失业员工是指失去工作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具有特区常住户口的员工。条例指明是保障具有特区常住户口的失业员工。

标  签: 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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