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市民可参加本次大会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旁听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可参加两次座谈讨论,对上述工作报告发表口头或书面意见或建议。
据了解,报名旁听的市民需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深圳市暂住证(居住证),或是在深圳投资、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
有意者可于2008年3月31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00至5:0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1张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或二寸)照片,于深圳市市民中心A区(东区)南门市人大信访室报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确定市民旁听人选后,将于4月8日前通过电话告知。
标 签:
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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